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云浮市润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型树脂、涂料及静脉产业p
报来《关于开展云浮市润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型树脂、涂料及静脉产业化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加快我市环保型树脂、涂料产业发展,提升郁南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湾片区)资源循环再生利用水平,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云浮市润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型树脂、涂料及静脉产业化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云浮市润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项目代码为-04-01-470330)。
二、项目建设地点:郁南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湾片区郁南县大湾工业园区 B04-1-b地块。
项目一二期年产9.98万吨树脂和涂料产品:一期项目产能规模为4.1万吨,包括年产氨基树脂1.1万吨、UV光固化树脂1.5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1.5万吨。二期项目产能规模为5.88万吨,包括年产不饱和聚酯树脂1万吨、羟基树脂1万吨、水性树脂1.04万吨、化工功能产品2万吨、产品涂料及稀释剂0.84万吨。
2.综合利用废有机溶剂2.02万吨/年,其中外部回收1.8万吨/年,内部产生0.22万吨/年。废有机溶剂来源于项目在环保型树脂、涂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废包装桶回收处置过程中的产生包装桶内残留物、有机溶剂清洗包装桶回收废液等,不足部分向社会收集。
四、项目总投资为21000万元,其中项目自有资金为6300万元,其余资金通过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六、请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要求,加强节能管理,切实落实好项目申请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项目建设要按照基建程序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及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切实做好环境和生态保护工作。
七、项目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机制和验收制度,加强应急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和稳定运行。
八、项目单位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营运管理,保证项目安全、环保、 高效运行。
九、项目工程建设和设备招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件。
十、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云浮市润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型树脂、涂料及静脉产业化项目申请报告》、《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郁南县不动产权第0018439号)、《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云浮市润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型树脂、涂料及静脉产业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郁府办函〔2022〕130号)、《云浮市润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型树脂、涂料及静脉产业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支持云浮市润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型树脂、涂料及静脉产业化项目立项的函》(郁府函〔2023〕5号)、《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云浮市润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型树脂、涂料及静脉产业化项目情况说明的函》。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二、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三、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有关规。